法制網北京4月8日訊 記者李松 通訊員吳熙 記者今天從北京市城管執法局瞭解到,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某村村委會主要負責人日前因對露天焚燒失責失管而被訓誡告知,同時該村委會還被處以1000元的罰款。據悉,這也是《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以來,城管執法部門首次對露天焚燒失責失管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查處。
  據瞭解,北京市城管執法局與市環保局在聯合檢查中發現,北京通州區宋莊鎮任莊村存在一處生活垃圾集中存放點露天焚燒垃圾的行為,曾多次被要求整改,但該村委會始終沒有落實相關要求。4月8日,執法人員對村委會進行1000元處罰,並對村委會主要負責人進行訓誡告知。
  據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此種行為再次發生,將上報市政府督察室,並適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進一步追究其村委會主要負責人的相關責任。  (原標題:北京首罰露天焚燒失責失管單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z89wzvau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