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8日訊 記者黃潔 實習生張雪泓 中國國際扶貧中心原副主任魏崇金涉嫌受賄案,今天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魏崇金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據檢方指控,2009年,魏崇金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辦理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恢復生產等事項,收受財物77萬元。另外還收受他人150萬元。此外,2003年至2012年間,魏崇金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魏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二人育有一女。檢方認為,應當以受賄罪、重婚罪追究魏崇金的刑事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檢方指控魏崇金受賄150萬元罪名成立,但指控魏崇金收受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70餘萬元證據不足,法院不予認定;指控魏崇金犯重婚罪證據不足,不予認定。綜上,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中國國際扶貧中心一官員一審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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